石林县市级退耕还林市级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位
石林县2012年至2014年实施市级退耕还林面积31800亩,石林县于2018年3月完成了自检自查工作,并于2018年4月19日至5月18日通过市级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合格。
为确保市级退耕还林市级补助资金能按规定要求足额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石林县于2018年7月30日下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退耕还林第二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石林发〔2018〕35号)、《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退耕还林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石林发〔2018〕36号)两个文件。到目前为止,已将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资金到账后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到户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