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调研石林县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工作
6月22日上午,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石林县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雄彬汇报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情况。县林业局、财政局、水务局、住建局、交运局、国土局,石林管理局、鹿阜街道、石林街道、西街口镇、大可乡等七个乡镇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汇报了各单位对林业生态建设三年行动实施以来的工作推进情况。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以来,石林县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取得成效,全县共清退毁林开荒26605.5亩,已恢复植被14147.5亩,共破获各类林政案件408起,其中:一般林业行政案件376起;刑事案件32起;破获32件;逮捕14人;取保后审15人;移送起诉8件;治安案件1起。收缴罚款600多万元。有效遏制了破坏林业生态违法行为,提升了全县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提升了林业部门干事形象。
会上,县人大常委副主任潘佳良重点强调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要点:一是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准《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生态及森林资源保护三年行动方案》职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围绕人民代表现场调研提出的继续加强惩处、宣传教育力度,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等意见建议及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不断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